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供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编号:青招字2024-09085-1
各投标人: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供热项目(招标编号:青招字2024-09085),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澄清为“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24时止”现延长至“2024年9月29日24时止”。
其他内容不变。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