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玉树藏族自治州支行制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玉树藏族自治州支行制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内容:
为中国银行玉树藏族自治州支行购置安装一套制氧设备。该项目所在地海拔约3620m,供氧总面积为630.26㎡。供氧范围为一至四层办公及员工宿舍等区域。制氧设备需布放于长(2.9m)*宽(2.9m)*2.7m(高)房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
设备安装地点:玉树藏族自治州支行。
质保期限:5年免费原厂质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10.74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
1.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2.由评标委员会对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参加评审。
3.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投标。投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中标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则重新组织招标)。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出具有效的唯一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注:如投标人无上述情况,请对投标文件中附件一投标函所列内容进行确认盖章。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qhcxzbyw3@sina.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联系人:刘发军,联系电话:0971-6144811)进行确认。(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领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招标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门户网站》《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邮箱:qhcxzbyw3@sina.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在邮件内容中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71-4911603、4911563
举报邮箱:jiweiban_qh@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栋写字楼21楼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七、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邮编:810000
联系人:马龙、刘发军
联系方式:0971-6144811
电子函件:qhcxzbyw3@sina.com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栋写字楼中国银行17楼南)
邮编:810000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0971-4917398
电子函件:jzcgzxyyzx_qh@bank-of-china.com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