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法律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非2023-06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法律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已由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内容:法律服务机构入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法律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发包内容:采购不多于20家的法律服务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民事诉讼案件、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及因招标人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期:自入围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合同估算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2年(2021-2022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新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近一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成功案例(类似业绩)1个(以盖章齐全的合同及其对应的一张支付发票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其对应的一张支付发票的扫描或复印件为准);
3.4信誉要求:
(1)截至投标文件响应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截图】;
(2)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中国银行认定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的需求、请购、采购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注:上述3.4(2)、3.5、3.6、3.7条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 qhcxzbyw3@sina.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联系人:赵楠 联系电话:0971-6144811)进行确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招标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邮箱:qhcxzbyw3@sina.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在邮件内容中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71-4917505
招标代理机构: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文景街14号
业务联系人:马龙、赵楠
电话:0971-6144811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