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工程)2023-040
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控制价:3932129.55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9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文件;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5)项目经理需提供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上述资料均应扫描上传。
7、本项目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24时
方式: 《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具体流程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提示:请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务必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城北区宁张路207号
联系方式: 0971-456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项目联系人:蔡成斌、段佳丽
电 话: 0971-610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