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场工程车辆采购(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某机场工程车辆采购(第一批)
1.2采购人:某机场
1.3采购代理机构: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1.4采购范围:采购航管维护车及飞行区巡道车各一辆。
1.5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州
1.6质量标准:合格
1.7设备到货期限:车辆交付日期为合同签订后90日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 财务要求:无
- 业绩要求:无
- 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 其他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②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单位和组织不得有外资背景及相应资产;③本企业/单位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④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⑤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2.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2.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二楼招标业务二部递交相关资料,(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如下资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 3 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信用截图)②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单位和组织不得有外资背景及相应资产;(需提供人员社保及企业资产证明材料)③本企业/单位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需提供完善的保密制度);④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⑤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待通知后供应商携带相关资料现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领取纸质版磋商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采购文件售出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一号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门户网站上”上发布。
6.其他
无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及电话:0971-8188385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文景街14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马龙、赵惠茹
电 话 :/ 电 话:0971-614481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