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评估服务机构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评估服务机构准入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内容:评估服务机构准入入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评估服务机构准入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 选用6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提供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服务;
服务期:2年;
合同估算价:/
标段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评估服务机构准入项目标段二;
发包内容: 选用2家土地评估机构,提供房地产、土地押品价值评估服务;
服务期:2年;
合同估算价:/
标段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评估服务机构准入项目标段三;
发包内容: 选用2家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及其他类固定资产评估服务;
服务期:2年;
合同估算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需在青海省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
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和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需在青海省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
三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产评估执业资质或二手车评估执业资质及其他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属于外商投资设立的,还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需在青海省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
3.2本次采购项目不与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评估事故、给银行造成损失、2017年以来与我行合作后因不符合行内评估机构管理要求被退出、采购项目启动过程中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评估中介机构合作。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3.5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
3.6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3.7未被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准入限制、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重大诚信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
3.8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截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单位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3个标段均可中标。
3.11入围原则:若实际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等于各标段规定入围数量时,将重新招标。
注:上述3.2、3.4、3.5、3.6、3.7条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 qhcxzbjsb@sina.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0971-6140989)进行确认。(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领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招标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邮箱:qhcxzbjsb@sina.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在邮件内容中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青海项目信息网》、《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971-8299358
招标代理机构: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文景街14号
业务联系人:马龙、李琳
电话:0971-6140989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