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钰锦安置小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3-25 19: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迈钰锦安置小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西宁市人民政府以宁房住〔2016〕149号、宁政〔2016〕2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天迈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天迈钰锦安置小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10kv配电室工程)标段四; 招标范围:本标段包含共建配电室、居民配电室、室外高低压等工程; 工期 :60天; 合同估算价:356.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9582001004(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3月26日0:00时至2024年03月30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天迈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陈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28770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天迈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首页-新百胜公司网站

地    址: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牛春林、李艳

电    话:0971-6287708

电    话:0971-6118368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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